2023年5月18日,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某商城存在消防高位水箱未与消防给水系统连接,没办法保证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压力,消防用电设施未实现双电源供电,防烟、排烟风机无法正常启动等问题。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规定,确定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依法报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并立案查处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
经查,商城原经营方某物业公司与产权方某集团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法院已判决商城实际经营者变更为某集团(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现由破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负责管理。
7月6日,针对涉事单位复杂现状,综合管理人接手后整改措施、态度及营商环境等情节,对管理人给予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10月中旬,法院明确答复产权方作为破产企业,无权直接动用拟报请的500万元整改资金,管理人随即报告无力整改隐患的客观事实。区消防救援大队通过案例警示等方式,告知其应负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商城采取关停等必要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11月1日,停止营业。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承担。
消防用电设施、消防给水系统及防排烟系统是建筑消防设施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些系统、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决定着火灾中能否及时有效地发现起火部位、尽快疏散被困人员、有效控制火势蔓延。该单位若发生火灾,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会引起重大人员受伤或死亡,对于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来说甚至有可能面临重大刑事责任。
本案中,该商城上述设施、系统均有一定的问题,不能确保完好有效,已经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消防救援机构发现该商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后,立即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按照《消防法》规定,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辖区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将该商城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挂牌督办,责成应急、消防、商务、属地街道等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大隐患整改工作。这一系列措施,促使该商城的重大火灾隐患得到了彻底消除,及时化解了重大火灾风险,有效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单位的消防安全不仅关乎个人和企业的安全,也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基石。通过消除火灾隐患,不但可以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少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还能提升社会整体的消防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