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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亭区公众聚集场所主动申报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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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4-09-28 18:57:49 浏览量 : 1

  为规范寒亭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上的水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现督促全区公众聚集场所责任主体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娱乐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

  (二)办理地点:寒亭区通亭街3379号寒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消防救援业务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营业前,建筑设计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理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救援机构依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营业。”

  寒亭区行政区域内的公众聚集场所。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下、同一时间容纳人数不超过50人的公众聚集场所(不包括位于建筑四层及以上、地下一层的公共娱乐场所),可以不办理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当事人主动申请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予办理。

  开办公众聚集场所,申请人可根据真实的情况选择一般程序和告知承诺制办理程序(详见附件)。

  未经开业前检查擅自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或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不再使用、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相应许可。

  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总队《关于贯彻执行应急管理部2018年第12号公告的通知》(应急鲁消〔2018〕71号)、总队《关于印发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优化消防监督执法五项措施的通知》(鲁消办〔2020〕33号)、《潍坊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消防服务十条措施》(潍公消〔2018〕7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方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的管理(应急〔2021〕34号),公众聚集场所在申请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应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燃气和电气设备、管路的检查和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要求:《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 38315-2019)已于4月1日实施,单位制定的预案要符合《导则》要求,需体现组织机构中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要求:必须是正规设计院设计的图纸并加盖出图章或者资质章(图中应标明场所位置图,即所处地理位置,周边道路、相邻单位或建筑情况;场所重要设施位置图,如消防控制室、消防专用水泵房、防烟排烟风机室;场所每层平面布置图(标准层可提供某一层的),应包括消防设施器材、安全地疏散、防火分隔等情况。

  (七)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应当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1、非法人自行办理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受委托人电子身份证截图。

  3、场所平面布置图中应包括总平面图(总平面图中需标明消防车道宽度,防火间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位置)、每层建筑平面图;

  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总队《关于贯彻执行应急管理部2018年第12号公告的通知》(应急鲁消〔2018〕71号)、总队《关于印发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优化消防监督执法五项措施的通知》(鲁消办〔2020〕33号)、《潍坊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消防服务十条措施》(潍公消〔2018〕7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方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的管理(应急〔2021〕34号),公众聚集场所在申请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含《消防安全告知事项》《消防安全承诺》《基础信息登记表》);

  应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燃气和电气设备、管路的检查和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要求:《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 38315-2019)已于4月1日实施,单位制定的预案要符合《导则》要求,需体现组织机构中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要求:必须是正规设计院设计的图纸并加盖出图章或者资质章(图中应标明场所位置图,即所处地理位置,周边道路、相邻单位或建筑情况;场所重要设施位置图,如消防控制室、消防专用水泵房、防烟排烟风机室;场所每层平面布置图(标准层可提供某一层的),应包括消防设施器材、安全地疏散、防火分隔等情况。

  (七)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应当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1、告知承诺制材料中2-7项可作为容缺材料受理,需申请单位在监督人员现场核查前补齐容缺材料即可;

  2、场所平面布置图中应包括总平面图(总平面图中需标明消防车道宽度,防火间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位置)、每层建筑平面图;